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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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本科课程评估的通知

作者: 日期:2025年02月28日 16:24 浏览量:[]

教学单位

为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,提升本科课程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水平,根据《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》(淮工评〔2024183号)文件精神,决定开展2025年上半年本科课程评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对象与内容

1.评估对象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出的课程。评估采取分期分批进行,每学期评估部分课程,原则上按照四年为一个周期,实现本科课程全覆盖。

2.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目标与内容、课程资源与支持条件、课程教学过程与改革成效、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、教学成效与持续改进等项目(详见附件1)。

二、评估程序与安排

(一)教学单位评估(第3-16周)

1.确定参评课程(第3-4周)。参评课程由专业所在学院或课程归口单位确定,其中专业类课程(含学科基础课、专业课、专业实践课)按照培养方案中所有专业类课总数的15%左右确定参评名单;公共类课程按照授课教师总数25%左右的比例确定参评名单。参评课程信息汇总表(附件3)于37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。

2.授课教师自评(第5-10周)

授课教师对照评估指标体系,总结课程建设成绩、查找不足,填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《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表》(附件2)及佐证材料,其中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教学大纲、教材、教案(本学期)、作业、试卷(最近一学期)、获奖荣誉等;在线教学资源需提供网址链接。

3.教学单位初评(第5-16周)

各教学单位依据《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》,制定评估工作方案,通过课堂听(看)课、审阅材料,察看课程教学资源建设与利用、课程对学生的学习支持情况等方式,对参评课程进行评估,形成对各参评课程的评估结论,将汇总表报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。

(三)学校抽检复核(10-16

学校组成本科课程评估组对参评课程进行抽查、复核。抽查、复核的具体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实施。

(四)结果公布及总结整改(第17-20周)

评估结论报学校相关会议审定后予以公布。评估结论公布后两周内,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全面总结课程建设的经验与不足,制定并提交整改方案。

、结论认定及应用

(一)结论认定

1.评估结论分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个等级,其中优秀课程从教学单位推荐排名在前20%的参评课程中遴选

2.评定为不合格的课程,必须限期整改,填写《淮阴工学本科课程整改报告》(附件4)参加下一年度复评。

3.授课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、弄虚作假、发生教学事故、师生对课程教学意见极大等情况之一者,该课程评定为不合格。

应用

1.评为优秀等级的课程,所在团队成员当学期可获得1个教学质量评价评定为优秀等级的名额,该名额不占所在教学单位当学期教学质量评价优秀指标。

2.未达到优秀等级的课程,不得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课程项目;未达到为合格等级的课程,不得申报校级课程项目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评估指标体系含6个一级指标、16个二级指标。评估针对各二级指标进行ABC等级评价。

2.优秀课程的基本条件为二级指标中A等级≥13个且无C等级;合格课程的基本条件为二级指标中A等级<13个且C等级≤1个、或A等级≥13个且C等级≤2个;二级指标中C等级≥3个的课程为不合格。

3.评估材料请按时报送评估处教学评估科,地址:逸夫楼YF1018西),联系人:黄明亮、尤青,联系电话:83591168


附件:

1.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

2.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表

3.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参评课程信息汇总表

4.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整改报告

5.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方案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22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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