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,定于第17--18周进行学生网上评教工作,为确保评教质量以及工作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对象与评教时间
1.凡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(包含来华留学本科生)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评教,未参加者将无法查看本人本学期课程成绩。
2.学生网上评教在教务系统中进行,系统将于2023年12月20日(第17周周三)上午9:00开放,2023年12月29日(第18周周五)下午17:00关闭。
二、评教具体要求
1.学生应根据评教指标要求,对本学期所修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认真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和评分。
2.评价结果采用百分制,评价总得分S=∑(评价项目分值×评估指标权重)。
3.评教操作流程:登陆教务系统,选择“教学评价”菜单,依次点击“学生评价”、“进入评价”,选择课程进行评价,完成后点击“提交”。系统列出的每门课程均须进行评价并提交,提交后的数据将无法进行修改。
三、评教组织工作
网上评教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质量管理、推进教学质量提高的主要途径,也是加强师生沟通、促进教师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,同时评教结果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,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组织做好学生网上评教工作,及时将评教相关事宜传达到每个学生,确保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教。
工作联系人:陆中会,电话:83591136。
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
2023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