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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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年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日期:2022年06月10日 15:39 浏览量:[]

各有关教学单位:

课程是教育教学的基本单元,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途径。为推进课程思政,推动课程改革,提升课程建设水平与教学质量,根据年度工作安排,决定开展课程评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估原则

1.目标导向。坚持OBE理念,关注学生学习成果,强化课程对立德树人、培养目标达成的支撑度。

2.主体参与。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在课程评估中的主体作用,通过全程参与评估,加强课程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的建设和完善。

3.以评促建。通过评估促进各教学单位重视和加强课程建设,进一步明确课程的目标定位和质量要求。

4.综合评价。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对课程进行全面、客观、公正评估。

二、评估对象与内容

1.评估对象为2020版人才培养方案所列出的专业核心课程。各相关二级学院请于6月15日前从2022-2023学年第1学期开课的专业核心课程中,推荐1门课程参加评估(附件1)。应用技术学院、创新创业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等单位归口课程不参加此次评估。

2.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课程目标与内容、课程资源与支持条件、课程教学过程与改革成效、课程考核与试卷、教学成效与持续改进等项目,评分标准及评估方式详见《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》(附件2)。

三、评估程序与安排

1.学院自评(6月10日至9月9日)。各相关二级学院对照评估指标体系,总结课程建设成绩、查找不足。自评工作须于9月9日前完成。

2.学校评估(9月12日至25日)。各相关二级学院于9月12日前提交《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表》(附件3),以及培养方案(限1个专业)、教学大纲、教材、教案、试卷(限1本)等佐证材料,在线教学资源请在支撑材料清单中提供网址链接。学校组织专家组,对参评课程进行评估,形成评估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。

3.结果公布(9月30日)。专家组根据评估结果对参评课程作出评估结论,公布评估结果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评估指标体系含6个一级指标、16个二级指标。评估针对各二级指标进行A、B、C等级评价。

2.二级指标获得A级≥12个且无C级的评价结果为“优秀”;A级<12个且C级≤1个、或A级≥12个且C级≤2个的评价结果为“合格”,否则评价结果为“待改进”。评价结果为“待改进”的课程须按要求限期整改,并纳入下一轮评估。

3.评估材料请按时报送评估处教学评估科,地址:逸夫楼YF1018(西),联系人:黄明亮、尤青,联系电话:83591168。

附件:

1.淮阴工学院参评课程基本信息一览表

2.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(试行)

3.淮阴工学院本科课程评估自评表

上一条:关于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抽检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开展2022年教学质量月活动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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